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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20  点击数: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学院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创新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把学院的建设事业一步一步地推向前进。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召开。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召开的,必须经上级组织同意。  

    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转变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四、会前准备。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要提前十天报告党委。要根据上级要求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一至两个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在会上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通报给班子成员。因故缺席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在会上宣读,做好记录。  

   五、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要做好引导、启发和归纳,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应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绩、国法问题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处。  

   八、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后,要在十日内向上级党委报告会议情况。报告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还有将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向全体党员干部和党外人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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